沿河黑水镇:种好“致富桃” 踏上“振兴路”******
多彩贵州网讯(记者麻占江)1月9日,记者走进贵州省铜仁市沿河土家族自治县黑水镇“桃梨欢喜”农业示范园,只见工人忙着对桃树整形修剪,一派繁忙的景象。
“我们在桃园干活,每天有80元的收入。”村民崔永花说。
据悉,黑水镇“桃梨欢喜”农业示范园地处乌江之畔、青山之中,占地3000余亩,距县城13公里,具有得天独厚的生态和地域优势。2019年以来,在中国五矿集团定点帮扶下,该镇以“桃梨产业为基础、乡村休闲与自然野游为核心、地域文化为抓手”,聚焦“生态农业体验、回归田园生活”,打造特色休闲农业示范园。
目前,园区已形成桃产业400亩、梨产业800亩,有蟠桃、黄金蜜桃、白如玉等12个桃品种,秋月、红玛瑙、黄花梨等6个梨品种。
“通过种桃,黑水镇村民增强了致富信心,这也是进一步推进乡村振兴的基础。”基地技术人员田世富告诉记者,每年基地上桃树采摘结束后,都要及时进行剪枝压枝,确保养分消耗降到最少。
据了解,黑水镇“桃梨欢喜”农业示范园2022年产桃40多万斤、产值350多万元,实现村集体经济收入近70多万元、群众增收近140万元。
江秋莲:最后期限内未收到刘鑫赔付金,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******
1月10日中午,江歌母亲江秋莲告诉澎湃新闻,她当天询问城阳区法院是否收到刘鑫的赔偿款,法院回复称经查询显示暂未收到。江秋莲表示其已向城阳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,审核会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。
2022年12月30日,江歌母亲江秋莲诉刘鑫生命纠纷权案二审宣判,刘鑫被判赔偿江秋莲各项损失近70万元。
据青岛晚报报道,江秋莲代理律师黄乐平曾表示,依据法律规定,刘鑫应当在1月9日(含当日)之前完成赔偿,否则江秋莲可在1月10日起两年内向一审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申请。
澎湃新闻此前报道,青岛中院在二审判决中认为,刘鑫作为侵害风险的引入者和被救助者,未履行对救助者江歌负有的注意、救助、安全保障义务,对江歌遇害存在明显过错,其过错行为与江歌死亡后果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,刘鑫应当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。青岛中院维持一审判决,刘鑫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.6万元、精神抚慰金20万元,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。
此前,疑似刘鑫的微博账号曾在微博上就赔款向网友发起募捐,引发争议,此后该微博被封号。(澎湃新闻记者 廖艳 何沛芸)
(文图:赵筱尘 巫邓炎)